乌兰察布2名村干部向群众乱摊派、冒领国家粮食补贴被处分
关于对一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有力维护群众的利益,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县纪委查处的一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小海子镇下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栋与村委会会计王桂林违规向村民乱收费等问题。
小海子镇下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栋与村委会会计王桂林,违反群众纪律,在2010年至2011年,以“一事一议”项目为名向群众收费35567.60元,用于村集体公益性支出和弥补村委会经费不足;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地租金和出售村委会旧办公用房收入共计56000,未入村财务账,账外用于村集体开支54900元。
范栋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将马官梁自然村集体地5.4亩私自占有,并累计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1974.46元,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将代农牧局推广站领取的一笔17497.77元莜麦种植补贴款截留4197.77元,用于个人消费。
王桂林在2013年到2018年期间,每年多申报种植面积5.6亩,并累计冒领粮食补贴款2047.57元,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将代农牧局推广站领取的一笔52011.72元莜麦种植补贴款截留2011.72元,用于个人消费。
范栋、王桂林两人,向群众乱摊派、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截留莜麦种植补贴,违反党的纪律,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范栋和王桂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述案例发生在基层,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将作风建设贯穿民生工作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监督,持续用力,把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整治力度,突出问题严惩不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民生资金的“黑手”,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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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清风商都 | 综合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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